根據《國際關系學院高層次人才選聘辦法(試行)》的規定,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實現“建設有特色高水平大學”的辦學目標,進一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科學研究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現面向國內外相關領域招聘高層次人才。
招聘選拔工作要堅持標準、公開公正、優中選優和能上能下原則。
學校的高層次人才分為:領軍人才、學術帶頭人、優秀學術骨干和急需特殊人才四類。
詳見《國際關系學院高層次人才選聘辦法(試行)》
(一)公開招選
人事處發布高層次人才崗位招選信息,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選拔領軍人才和學術帶頭人候選人,校內外符合條件人員均可申報。
(三)初核
人事處將申報人申報材料匯總后,對照選聘條件開展初核,提出人選建議名單。
(四)審核
學術委員會對候選人做出學術評定意見;師資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面試等方式進行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及聘用協議,報學校黨委會審批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公示
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聘用
人事處履行相關聘用手續。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62861591
國際關系學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