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師范大學2024年計劃第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考核)、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5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3.符合云南省招聘相關政策要求;
4.滿足應聘崗位的條件要求;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在高校從事相關工作的知識水平和能力;
7.應聘人員均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年齡條件: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層次高水平人才”年齡對應《云南師范大學高層次高水平人才引進辦法(修訂)》(云師大黨發〔2021〕22號)相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三齡兩歷”涉嫌造假的人員;有師德失范行為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云南師范大學高層次高水平人才及博士招聘信息,當年有效,全年接受應聘報名。應聘人員與云南師范大學進人部門聯系,同時投遞個人應聘電子材料。
個人應聘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證明材料(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3屆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國(境)外畢業生須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招聘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供半年內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4.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考核證書;
5.本人簡歷。
(二)有關要求
1.不接受紙質應聘材料;
2.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及相關應聘材料。應聘人員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應聘人員需按要求提交應聘材料,云南師范大學嚴格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和職業能力等,面試包含心理測試環節,心理測試不計入面試成績,心理測試結果為面試提供參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云南師范大學負責通知考生,請應聘人員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考察工作由云南師范大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云南師范大學進人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進人部門通過面審或函調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心理素質等情況,同時開展違法犯罪、誠信等情況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進入體檢的人員到云南師范大學醫院或校外二級甲等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云南師范大學校長辦公會及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報上級部門審批。
(一)公示期滿的擬聘用人員由云南師范大學組織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等材料報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通過后,聘用人員方可辦理報到手續。
(二)擬聘用人員必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方可辦理上報審批手續。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或未能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擬聘用人員,云南師范大學有權取消聘用資格,不再列入招聘計劃。
(三)新招聘人員,必須服從云南師范大學的安排承擔班主任、兼職輔導員等學生工作任務以及參加鄉村振興等工作。
(四)辦理聘用手續后,發現聘用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實際情況與應聘時所填寫情況不符的,云南師范大學有權與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其待遇按照國家、云南省和云南師范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一)云南師范大學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應聘人員須服從國家和云南省的公開招聘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否則成績無效,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用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原件。
(三)招聘工作回避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云南師范大學紀檢機關對進人工作履行專責監督,及時受理職能部門移交的違紀問題反映和線索。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名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專業名稱參照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
(三)應聘人員應確保提供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學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
云南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