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聘崗位:專任教師、教輔人員、輔導員、管理人員(詳見長安大學招聘網 http://zp.chd.edu.cn)
2. 需求專業:詳見長安大學招聘網 http://zp.chd.edu.cn。
3. 招聘條件:
①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形象端正、綜合素質良好的全日制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具備創新意識、敬業精神和務實的工作作風,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學術研究能力和寬闊的學術視野。
②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高層次人才不受此限制。
③具有良好的外語水平,能進行國際學術交流。
畢業生應聘我校工作崗位,初步通過網上應聘信息審查后,用人單位聯系畢業生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提交《長安大學選留畢業生應聘須知及相關表格》(點擊下載),并按要求附上相關材料。
2. 考察通過后,在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3. 公示結束后,安排公示通過人員體檢。
4. 畢業生持體檢合格單和就業協議書(國內畢業生在所在院校領取,博士后人員和國(境)外畢業生在人事處領?。?,與用人單位、人事處簽訂就業協議。
辦理報到手續
1. 碩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后半年內,持本科、研究生教育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派遣證(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到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
2. 博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后半年內,持本科、研究生教育的畢業證、學位證(或畢業院校研究生院開具的學位公示證明,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派遣證(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到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
3. 博士后人員:持本科、研究生教育的畢業證、學位證、博士后人員出站分配工作介紹信到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
畢業生必須持有上述規定的所有證件方可報到,缺少證件或持其他任何證件、證明,人事處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
入校后,需在應聘崗位工作滿4-5年,方可申請崗位調動。
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人事和聘用關系,予以清退。
請登錄 http://zp.chd.edu.cn 注冊填寫應聘信息。
如有疑問,專任教師、教輔崗位請咨詢意向學院或意向單位,輔導員崗位請咨詢學工部,管理崗位請咨詢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