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若干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天津職業大學始建于1978年,是天津市辦學規模最大的一所綜合性高職院校。學校為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師資隊伍實力雄厚,擁有國家級優秀專業教學團隊2個、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支計劃教學名師、國家教學名師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國家級技能大師1人,國家級烹飪大師3人,全國優秀教師1人,全國黃炎培杰出教師5人,全國技術能手10人,1名教師兩破吉尼斯記錄,1名教師在國際速錄大賽中奪得金牌3枚。
建校以來,在歷屆領導班子正確領導下,學校立足天津、面向全國,積極投身現代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范區建設,主動服務京津冀經濟發展,為辦好國內領先、人民滿意的高等職業教育努力奮斗。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職業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鏈接——公開招聘專欄發布(以下簡稱公開招聘專欄)。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和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素質;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7. 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8. 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 定向生及委托培養的高校畢業生。
本次招聘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1、本次公開招聘將采用招聘系統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報名起止時間及相關說明將在天津職業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鏈接——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應聘人員應按照公開招聘系統中的要求如實提供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刻取消應聘資格。
2、報名時間:本次公開招聘將于2024年02月下旬開始接受報名。
(二)資格初審及筆試
人事處會同用人部門根據應聘者提供材料情況及崗位需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公開招聘專欄發布通過資格初審參加筆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之比低于1:3時,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筆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及崗位勝任能力。筆試科目、大綱、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學校將進行資格復審,具體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方式等信息將在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四)面試
1、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環節中教師崗主要為試講,其他崗位主要為實操或結構化面談,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及格者無資格進入下一環節。
應聘者可登陸公開招聘專欄查詢具體面試安排。
3、成績計算及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考試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與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
(六)考察
考察的具體方式:請被考察人員進入具體用人部門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用人部門需填寫《公開招聘考察計劃審批表》。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察期滿由用人部門給予初步考察意見并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工作報告》、《考生政治表現考察表》和《招聘教師思政與品德綜合考察表》,最后由人事處審核部門考察意見并確定考察結果。考察的結果將直接作為是否錄用的依據。
(七)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將擬聘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公示后,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辦理調入接收手續。擬聘人員報道后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及服務期協議書。
請擬聘人員在公示期滿后六個月內辦理完報到或調入手續,否則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及規章制度。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參照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布報名時間及工作安排。
咨詢電話(人事處):022-59671655,聯系人:董老師
監督電話(紀檢委):022-59198849,聯系人:宋老師
天津職業大學人事處